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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南府征字〔2025〕16号
来源:PG电子南沙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5-27 17:15:3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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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南府征字〔2025〕16号

  经PG电子批准[《PG电子官网关于广州市南沙区2024年度第五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25)〔2025〕13号)],同意将黄阁镇小虎、新海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6342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储备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黄阁镇小虎村、新海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一)基本情况:黄阁镇小虎、新海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6342公顷,其中现状农用地1.1799公顷(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0.4543公顷;根据用地报批地类相关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1.4873公顷(含耕地0.0029公顷)、建设用地0.1469公顷。

  (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分类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小虎经济联合社

农用地

0.5487公顷

土地补偿费

197.25

108.2311

黄阁镇小虎经济联合社

货币

安置补偿费

197.25

108.2311

青苗补助费

按照现场清点结果,依照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黄阁镇小虎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货币

附着物补偿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分类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新海经济联合社

农用地

0.9386公顷

土地补偿费

197.25

185.1389

黄阁镇新海经济联合社

货币

安置补偿费

197.25

185.1389

建设用地

0.1469公顷

土地补偿费

394.5

57.9521

青苗补助费

按照现场清点结果,依照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黄阁镇新海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货币

附着物补偿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5年4月16日。

  (二)实施安排:请黄阁镇小虎、新海经济联合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10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黄阁镇城乡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20-84970030)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联系人:白先生,电话:020-39053756)。涉及房屋拆迁的,按照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PG电子官网关于广州市南沙区2024年度第五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25)〔2025〕13号)向PG电子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准文件

  2.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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