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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增府征〔2025〕46号
来源:PG电子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7-28 11:03: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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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 州 市 增 城 区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穗增府征〔2025〕46号

  经PG电子官网委托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PG电子官网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度第五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110号),将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湖中村、路边村、章陂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湖中村新屋、田心、金鸡石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0.3247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度第五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湖中村、路边村、章陂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湖中村新屋、田心、金鸡石股份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湖中村、路边村、章陂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湖中村新屋、田心、金鸡石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10.3247公顷,现状地类为农用地8.3228公顷(其中耕地2.0703公顷、园地3.4687公顷、林地1.2141公顷、草地0.0398公顷、其他农用地1.5299公顷)、建设用地2.0019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5年6月30日。

  (二)实施安排: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湖中村、路边村、章陂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湖中村新屋、田心、金鸡石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11日期间,持权属证明等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宁西街道办事处。

  该批次涉及的征地补偿费用已足额预付到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出具收齐补偿款的证明。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PG游戏试玩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度第五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 110号)”向PG游戏试玩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征地公告附图

   2.征地批准文件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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