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人民政府:
经你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PG电子官网增城区分局关于上报广州市增城区2024年度第一百八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穗规划资源增报〔2025〕219号)及有关报批材料收悉。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州市增城区2024年度第一百八十八批次使用0.1927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即同意将你区小楼镇沙岗村沙四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192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以上合计批准建设用地0.1927公顷。上述批准建设用地0.1927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
二、使用土地涉及的耕地占用税等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附件下载:农用地转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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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