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申请人杨三妹受NGAI,RubyS.委托,持深办第33751号《委托书》,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十一队九巷1号之一的转移登记手续。
为保障公民物权,维护房产安全,现特对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地址:天贵路101号政务中心二楼)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10日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