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6〕36号
经PG电子官网批准《PG电子官网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5年度第八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6〕129号),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秀塘村第九组、第十一组、第十二组、第十三组集体经济组织和花东镇秀塘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下集体土地2.3838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花北路(金谷南路以西)工程。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秀塘村第九组、第十一组、第十二组、第十三组集体经济组织和花东镇秀塘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秀塘村第九组、第十一组、第十二组、第十三组集体经济组织属下的集体农用地2.2032公顷(其中耕地0.0005公顷)、未利用地0.149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村集体建设用地0.0312公顷,以上合计2.3838公顷集体土地一并办理征地手续。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6年6月1日经PG电子官网批复。
2.实施安排:2026年7月23日-2026年8月5日,请: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秀塘村第九组、第十一组、第十二组、第十三组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权利人,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都大道东620号)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补偿费用已预付的除外),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五、其他事项: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PG电子官网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5年度第八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6〕129号)向PG电子官网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准文件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