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6〕39号
经PG电子官网批准《PG电子官网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5年度第一百一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6〕137号),花都区花城街杨二村经济联合社、狮岭镇合成经济联合社、新民经济联合社、新民村第九经济合作社、新民村第十经济合作社、新扬经济联合社、新扬村罗洪祥经济合作社、新扬村向西屋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7.3748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花都区秀全湖及周边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二、征收土地范围:花都区花城街杨二村经济联合社、狮岭镇合成经济联合社、新民经济联合社、新民村第九经济合作社、新民村第十经济合作社、新扬经济联合社、新扬村罗洪祥经济合作社、新扬村向西屋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花都区花城街杨二村经济联合社、狮岭镇合成经济联合社、新民经济联合社、新民村第九经济合作社、新民村第十经济合作社、新扬经济联合社、新扬村罗洪祥经济合作社、新扬村向西屋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16.2879公顷(其中耕地0.4997公顷)、未利用地0.142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村集体建设用地0.9441公顷,以上合计17.3748公顷集体土地一并办理征地手续。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6年6月22日经PG电子官网批复。
2.实施安排:2026年7月28日-2026年8月10日,请: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杨二村经济联合社、狮岭镇合成经济联合社、新民经济联合社、新民村第九经济合作社、新民村第十经济合作社、新扬经济联合社、新扬村罗洪祥经济合作社、新扬村向西屋经济合作社及相关权利人,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50号)、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东升中路83号)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补偿费用已预付的除外),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
五、其他事项: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PG电子官网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5年度第一百一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6〕137号)向PG电子官网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准文件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