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永安街101号)
编号:2025登记04061859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号)。
联系方式:12345。
公告期: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8月2日
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