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荔湖街五一村)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令第656号)的有关规定,PG电子增城区分局拟对荔湖街五一村范围内下列4宗集体土地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具体位置详细见附图。
如有利害关系人对该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权属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身份证明材料及证明土地权属来源的文件,向PG电子增城区分局(地址: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书面提出异议,逾期不申诉,我局将依法办理该宗土地确权登记手续。
附件:公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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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令第656号)的有关规定,PG电子增城区分局拟对荔湖街五一村范围内下列4宗集体土地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具体位置详细见附图。
如有利害关系人对该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权属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身份证明材料及证明土地权属来源的文件,向PG电子增城区分局(地址: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书面提出异议,逾期不申诉,我局将依法办理该宗土地确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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