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外国委托书申请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的公示(广州市花都区杜英一街1号2栋902室、广州市花都区杜英一街1号1区地下1215号停车位、广州市花都区杜英一街1号1区地下1216号停车位)
兹有申请人王松生受王嘉钊委托,持编号为202542711F13FA号《委托书》,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广州市花都区杜英一街1号2栋902室、广州市花都区杜英一街1号1区地下1215号停车位、广州市花都区杜英一街1号1区地下1216号停车位的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为保障公民物权,维护房产安全,现特对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地址:天贵路101号政务中心二楼)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14日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