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查询: 批前公示 批后公布 不动产登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越秀区一德路371号1803房的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150232064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声明人:陈隆
2025年6月17日
保护视力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