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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新华街三华村徐济武《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花府集建字(90)第0310045号)的遗失声明

来源:PG电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6-20 09:26:2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徐济武(已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街)三华村中华经济社10队三华中新四街25号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花府集建字(90)第031004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徐晏如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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