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新华街田美村杜灿森《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花府集建字(91)第1115098号)的遗失声明

来源:PG电子官网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6-20 09:26:2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杜灿森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田美村田美四甲旧庄二巷30号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花府集建字(91)第111509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杜灿森

  2025年6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十大正规买球app 澳门博彩官网 皇冠博彩 澳门银河网上赌场 十大正规赌博平台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