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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新雅街新村村邓金暖(已故)《 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 》( 穗郊字第001289号)的遗失声明

来源:PG电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6-20 11:35:2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邓金暖(已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新村龙船东路3号的《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证号:穗郊字第00128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邓伟祥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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