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新雅街新村村邓瑞平(已故)《 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 》( 穗郊字第069771号)的遗失声明

来源:PG电子官网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6-20 11:35:2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邓瑞平(已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新村的《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证号:穗郊字第06977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邓广灿

  2025年6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威尼斯人娱乐城 金沙娱乐城 澳门网上博彩 世界杯官网买球平台 金沙娱乐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