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查询: 批前公示 批后公布 不动产登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越秀区麓苑路42号大院4号807房的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150144079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权利人:崔厚祥
声明人:崔厚祥
2025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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