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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29249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29250号两本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PG电子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6-23 16:38:0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张燕嫦,骆玉彪因保管不善,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29249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29250号共两本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燕嫦、骆玉彪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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