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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房地产权证穗字420026324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PG电子官网南沙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6-23 17:49:1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潘秀娟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产权证穗字420026324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潘秀娟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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