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正《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2202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的公示
已于2025年6月23日在PG电子官网(广州市海洋局)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2202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因公示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22028号《不动产权证书》 遗失声明
戚家同因保管不善,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2202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戚家同
2025年6月24日)”。
广州市黄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