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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刘光瑶的穗房地证字第 88070 号 《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PG电子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6-25 17:41:1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天河区天河南一路六运三街11号104房(属测量____图____幅____号)的穗房地证字第88070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声明人:刘光瑶

  2025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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