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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徐发军的0220232460《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PG电子官网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6-25 18:15:2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番禺区石楼镇兴亚二路33号5座201房屋(属测量 图  幅 号)的0220232460《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产权人:徐发军

  声明人:徐发军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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