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21889、06021887、0602288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的声明
余东因保管不善,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21889、06021887、0602288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东
2025年7月1日
余东因保管不善,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21889、06021887、0602288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东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