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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2024-09073735号《不动产权证》的遗失声明

来源:PG电子从化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7-01 17:46:1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谷星村民委员会(法人:钟溪明)因保管不善,将2024-0907373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谷星村民委员会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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