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5〕99号)
现有申请人何淑娴、何桂贞、何桂冰、王秀英、何智鸿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番禺区沙湾街安宁东街58号(原番禺县沙湾东村安宁东街58号)原以何永康、王杏池、何耀刚、何淑冰、何淑娴、何淑莲名义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203560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11-012811号)的不动产权更正、继承登记,现申请人拟申请将何淑冰更正为何桂冰,身份证号码为4401**********0622;拟申请将何淑莲更正为何桂贞,身份证号码为4401**********0644。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17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23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2日
(联系人:何皓然,联系电话:020-8464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