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5-07-09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罗宇才、郑达辉、陈东、石霞、祝金芬等业主 |
建设项目名称 |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南燕三街480号 |
综合受理号 | hzMB2D128322506271000070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北路南燕三街480号 |
建设规模 | 增设电梯间及连廊工程1幢,地上9层:97.61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