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经核定,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验收合格,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
日 期 | 2018-06-05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颐和南湖高尔夫会员住所有限公司;广州南湖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颐和南湖高尔夫会员住所G区(自编号D-1b(10)栋、D-2b(12)栋、D-2b(17)栋、A-1(13-16)栋)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白云区同和新庄以北地段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穗规建证〔2008〕4362号 |
建设规模 | 3幢地上2层,地下2层;1幢地上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3774.6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一、附图: 建筑竣工图1份张
二、附件:(一)建筑功能指标规划验收明细表份 (二)广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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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