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日 期: | 2023-08-16 |
项目名称 | 岑村樟木山商业广场二期项目(岑村AT0304007地块村留用地) |
项目代码 | 2306-440106-04-01-426967 |
综合受理号 | thMB2C488342308070098939 |
建设单位名称 | 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街岑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
项目建设依据 | 《关于核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的函》(穗规划资源留〔2023〕102号、穗天国房留函〔2014〕6号),《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2306-440106-04-01-426967) |
项目拟选位置 | 天河区华观路以北(岑村樟木山地段)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地上总用地面积7371.09平方米,农用地1622.37平方米(耕地673.93平方米,园地948.44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5748.72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空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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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