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要求,《开泰大道以南、新乐路以东、翠山路以北(黄埔区AG043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方案已完成规划技术审查、批前公示等程序,并经黄埔区人民政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批准(穗府埔规划资源审〔2025〕25号),自批准之日(2025年6月30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现由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PG电子官网黄埔区分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PG电子网站(/)和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 开泰大道以南、新乐路以东、翠山路以北(黄埔区AG043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通告附图
2.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开泰大道以南、新乐路以东、翠山路以北(黄埔区AG043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的批复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PG电子黄埔区分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