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扎实推进耕地保护工作
1.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
(1)顺利完成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任务。
2017年,我市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任务,顺利通过省级高标准农田年度检查,其中增城区、番禺区和花都区获省级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全市累计建成77.86万亩,通过田间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建成机耕路1563公里,各类灌排渠1115公里,打通了断头路和断头渠,极大改善农田运输条件和排灌条件,农田管护水平进一步完善。为进一步提高各区项目管理水平,市国土规划委制定了巡查工作制度,将巡查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及时指导各区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2)全面完成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2016年10月,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6]122号印发了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的《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其中明确我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为134.30万亩,我市实际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35.17万亩,比任务多保0.87万亩。
2017年3月底,我市各区按照已通过论证审核的划定方案及核定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完成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工作,并按照建库要求完成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工作,完成区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初验并向我委申请市级验收,经我委会同市农业局实地抽查和评审,完成各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市级验收。2017年5月初,我市各区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通过省国土资源厅质检并报国土资源部审核,6月底通过国土资源部质检。
2.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
2014年—2016年,我市超额完成了“广东省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规定的目标责任任务,并连续3年获得全省耕地保护考核二等奖。
(1)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由于我市耕地后备资源缺乏,补充耕地方式主要是通过易地有偿转让耕地储备指标来落实。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大耕地提质改造力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2号)的要求,从2016年7月25日起,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涉及占用耕地的,已全部达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项目涉及占用耕地的,已落实补充等面积的耕地,对暂时无法补充与占用耕地质量相当、类型相同耕地的,已按规定由相关政府出具承诺函。
(2)加大耕地提质改造力度。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工作部署,为切实推进垦造水田工作,落实水田占补平衡承诺,2017年初我委印发《加大耕地提质改造力度严格落实占补平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提早部署垦造水田工作。2017年8月15日,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我市2017年度垦造水田任务为1560亩,我委根据各区前期准备情况安排番禺区560亩、花都区1000亩,确保完成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任务。目前,我市已立项垦造水田项目11个(番禺1个、花都7个、黄埔1个、白云区2个),立项面积共5318亩,涉及新增水田3684亩;已批复规划设计的项目7个(番禺1个、花都4个、白云2个),批复项目面积2384亩。目前,番禺区、花都区部分项目已进场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