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广州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主动作为,助力广东努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和用地保障作用,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2018年省自然资源厅从土地利用执行情况、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成效、土地利用秩序等4个方面进行量化评分,我市南沙区、黄埔区、增城区、越秀区综合指数排名位列全省2-5名,其中南沙区作为“国务院大督查用地计划奖励指标”推荐对象上报自然资源部。2019年4月,广州市南沙区因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事项荣获国务院大督查通报表扬,成为广州市唯一、广东省仅有两个之一的受通报表扬地区。根据通报精神,将由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奖励南沙区2500亩用地计划指标,用于辖区项目发展。
一、构建全链条业务的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机制。
一方面,继续坚持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以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为平台,统筹决策土地规划编制、指标安排、土地储备、土地供应、闲置土地处置等议题,将各区和市直相关单位涉及土地管理的重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中审议,充分发挥土委会对区土地管理工作的统筹作用,充分调动土委会各成员单位参与土地管理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量化指标考核体系,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评价与省、市政府的耕地保护考核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包括单位GDP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率、批后征地率、土地供应率、闲置土地处置率等指标的评价体系,建立包括规划标准控制、政策激励约束、评价监管考核等为内容的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审批机制。
二、健全土地利用管理长效机制。
我市修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前置审批用地公开出让及前期投入补偿有关问题的意见》(穗国土规划规字〔2018〕3号);出台实施《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穗府办规〔2019〕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实施意见》(穗府办规〔2018〕7号);印发实施《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印发关于明确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标准的通知》(穗国土规划规字〔2018〕2号)、《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落实事权下放要求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穗国土规划字〔2018〕386号);制订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国土规划字〔2018〕394号);启动修订《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3号);修订完善《广州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等,各项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为建立我市土地管理长效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加强和改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
综合考虑城市未来发展战略、产业政策等因素,制定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的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印发《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8年版)等。一是编制《广州市2019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于3月22日向社会公布实施,科学统筹确保供应计划完成率。二是坚持发展主线促转型,引导资源要素向实体经济集聚,切实保障三大战略枢纽、一江两岸三带、黄金三角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特色功能区等重点区域、重点发展产业的建设用地需求,推动符合广州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率先转型升级的高端产业功能区的用地供应,保障重点发展产业的建设用地需求,供应广汽乘用车、恒大国能新能源汽车、迈普再生医学、百济神州(广州)生物科技等重点产业和新产业用地,积极推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市经济提质增效。三是创新性采取弹性出让和先租后让政策供应降成本,创新性采取弹性出让政策供应工业用地9宗,为企业节约初始用地成本0.86亿元。四是落实中央省市房地产调控要求,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和百姓住有所居:一方面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合理安排供地节奏。制定广州市2018-2020年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和2018-2022年住宅用地供应中期规划,科学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时序和节奏,按月度安排土地公开出让时序,有效稳定了市场预期;另一方面采用“限地价+竞配建”、“限地价竞自持摇号”、“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摇号”等多种出让方式和提高竞买保证金、自有资金审核等金融手段出让土地;再次是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售并举的住房供应制度。通过公开出让竞配建或出让公告约定直接配建方式配建移交政府各类租赁房、拆迁安置房、人才公寓等政府性房源,通过公开出让竞自持或直接全自持方式约定由竞得人自持租赁房源;积极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的第一批试点10个项目中有3个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正在加快推进方案设计和报建工作;7个项目正在抓紧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涉及控规调整、留用地指标落实、水田指标购买、用地报批等事宜。同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委托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所开展试点工作专项研究。
四、积极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认真推进完成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任务。印发《关于落实事权下放要求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区开展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印发2019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下达各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