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5〕31号
经PG电子官网批准《PG电子官网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2年度第五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68号),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杨二村经济联合社和杨二村草弄、存心、大龙、榕树、上头、泗合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2.1774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杨二村、东边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一。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杨二村经济联合社和杨二村草弄、存心、大龙、榕树、上头、泗合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杨二村经济联合社和杨二村草弄、存心、大龙、榕树、上头、泗合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农用地2.1774公顷(其中耕地0.558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以上合计2.1774公顷集体土地。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5年5月22日经PG电子批复。
2.实施安排:2025年6月26日-2025年7月10日,请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杨二村经济联合社和杨二村草弄、存心、大龙、榕树、上头、泗合经济合作社及相关权利人,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50号)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补偿费用已预付的除外),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
五、其他事项: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PG电子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2年度第五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68号)向PG电子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准文件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