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转发关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广州段)项目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23〕212号)
白云区、花都区分局:
你分局以《PG游戏试玩白云区分局关于上报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白云区部分)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穗规划资源云报〔2023〕175号)和《PG电子花都区分局关于上报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花都区段)用地的请示》(穗规划资源花报〔2023〕149号)报送有关用地报批材料,已获得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批复。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项目广州段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3〕713号)和《PG游戏试玩关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项目(广州段)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3〕13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积极开展批后实施工作:
(一)在收到我局转发的用地批文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拟定《征收土地公告》,按规定进行张贴,公告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并留存记录。
(二)指导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征地补偿登记和协议等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依法组织实施和开展批后实施审查;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督促用地单位和属地镇街切实落实核减的用地(共计核减5.3196公顷,其中农用地5.1788公顷(耕地0.2035公顷,含水田0.1859公顷,可调整地类0.0054公顷)、建设用地0.139公顷、未利用地0.0018公顷),进一步完善有关用地方案,节约集约用地。
(四)配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落实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粤征审〔2022〕284号、粤征审〔2023〕1号)。
二、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台账登记,指导相关单位及时缴交耕地占用税等税费。
三、白云区南浦村、井岗村、大岭村、雄丰村和花都区茶塘村、石湖村、红峰村、㘵溪村、环山村按照承诺及时兑现被征地农村集体的留用地安置;花都区马溪村、石南村村留用地在花国土〔1992〕地批字第133号、花国土〔1993〕地批字第471号、穗国房函〔2013〕2239号中落实解决。
四、进行批后实施审查后积极开展具体项目供地工作;及时将批后实施情况在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填报,并按反馈制度要求上报我局,以便我局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部备案。
五、按照征地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自然资源部关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项目广州段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
PG游戏试玩关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项目(广州段)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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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9日